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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检查细则
2021-04-27 08:17  

1、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,必须加强安全意识,完善安全措施,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有关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和检查。

2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,提高警惕,严防火灾、水灾、盗窃等事故的发生。各电器设备的安装、使用一定要符合安全规范,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,严禁超负荷操作。实验完毕后,必须切断电源,关好水闸和门窗。

3、实验室内严禁烟火,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,严禁烧水煮饭、私接电炉和搭接电源线路。

4、管理好消防器材,懂得其性能,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,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完好,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,消防通道保证畅通。

5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使用和维护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非专职人员,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。对于凡有贵重仪器和器材,必须加强防盗、防破坏措施,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。

6、发生事故时,应立即组织抢救,首先切断实验室的电源,扑救并及时报警,尽可能保护好现场,以便调查处理。

7、对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,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,并按专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。

8、实验室钥匙应严格管理,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,与本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。

9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布局要符合实验工艺流程要求,摆放合理、整齐。

10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乱扔杂物、纸屑、随地吐痰。要做到整个实验室桌面、墙面、地面、门窗、设备、无污迹、痰迹、积灰、蛛网、杂物,严禁存放私人物品。

11、实验室应做到每天一小扫、每周一大扫,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。




地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

202012月修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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